埃塞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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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投资环境和吸引投资,埃塞政府于1996年颁布了新的投资法公告(1996年第37号)和投资鼓励措施公告(1996年第7号),主要内容如下: 1.投资法 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额要求:(1).外国投资者需为每一个投资项目投放至少50万美元的资本;(2).对于同当地伙伴进行联合投资的外国投资者的最低资本要求是30万美元,且当地投资者在合资项目中的投资股份不能小于27%; 3).对于利用现有投资带来的利润或红利,对另一新项目进行投资的外国投资者的最低资本要求是10万美元;4).对于在工程或其他咨询行业投资的外国投资者的最低资本要求是10万美元。 【注】2002年10月,埃塞政府颁布了新的投资法公告(尚无细则)(1).外国投资者需为每一个投资项目投放至少10万美元的资本;(2).对于同当地伙伴进行联合投资的外国投资者的最低资本要求是6万美元,且取消了对当地投资者在合资项目中的投资股份不能小于27%的限制。 任何外国投资者有权按汇兑当日银行的比价将如下款项兑换成外汇汇出埃塞境内:(1)投资所获的利润和红利;(2).偿付外部贷款的本金与利息;(3).技术转让协议有关的付款;(4).企业的出售或清盘所得的进项;(5).向当地投资者转让股份或部分所有权的进项。 投资保护:埃塞俄比亚是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全球公约的签署者,该公约对货币转移、征用和国有化、战争和社会动乱和毁约等有关的政治和非商业性风险提供法律保护。 2. 投资鼓励措施 外国和当地投资者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1).免除进口关税:用于投资项目的资本货物,如机械、设备等,以及价值达所进口资本货物价值15%的零配件的进口可被免征进口关税;除咖啡外,所有其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均免征出口关税和其他出口货物税收。(2).免除收入所得税:根据投资活动的领域和所处地理位置,新批准的投资项目被免征1-5年的收入所得税;对于优先投资领域中对现有企业进行扩建的投资项目可免征2年收入所得税,而鼓励投资领域中同样的投资项目可被免征1年收入所得税。在享受免征收入所得税期间,遭受亏损的企业在免税年限到期之后可结转所产生的亏损3-5年。此外,投资者还有权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其用于研究,技术革新和培训方面的费用。外国投资者向国外汇出企业出售或清盘所得款项和资产股份转让收入时,将被免征任何税收。 3.1998年116号投资法修改公告 为了创造更诱人和更有利的投资环境,埃塞政府于1998年对1996年第37号投资公告进行了修改。1998年116号投资法修改公告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1).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水利发电,电讯和国防工业,但对电讯和国防工业的投资仅限于与政府的合资企业,不过投资项目可免缴生产资料进口税和所得税;(2).对在教育领域的投资和在亚的斯市以外地区进行的卫生医疗服务的投资可享受最高优惠;(3).允许外国投资者拥有不动资产和不受任何限制地雇佣外籍人员;(4).国内投资者包括埃塞当地政府、国有企业和永久定居在埃塞的外国侨民,以及出生在埃塞和侨居国外的埃塞人,享受同等的投资优惠政策。 4.投资管理 埃塞俄比亚投资管理局(简称EIA)为埃塞境内的所有外商投资活动提供"一个窗口"服务。EIA向投资者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和信息,接受投资申请,批准和向外国投资者发放投资许可证,向新成立的营业性机构提供注册服务,批准已经许可的投资项目当中外国人员的移居工作和向外国雇员发放工作许可证,向已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发布贸易和营业执照,按照联邦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向外国投资者获取土地提供便利。
埃塞俄比亚的投资新规定 埃塞俄比亚政府关于投资鼓励规定和为本国投资者保留领域及为外国投资者增加的领域规定4月4日出台。该规定是对2002年7月发布的埃塞新的投资规定的修订。 新的投资公告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开放的新投资领域,其中包括:除通过统一的全国输电网体系外的供电;航空货运;旅游;进口液化石油气和沥青。 新公告规定降低外国投资者首付资金:单个的外商独资项目从50万美元减少为10万美元;合资项目从30万美元减少为6万美元;取消对用利润再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最少资金要求10万美元的规定;取消对出口75%以上产品的外国投资企业的最低资金要求。另外,按照投资领域可对外国投资者免除所得税和进口关税。 按照新的投资规定,除为政府保留、要求与政府合资、为埃塞人和其他本国投资者保留的领域之外的所有投资领域,均对外国投资者开放。 埃塞政府的新规定的"本国投资者"包括:在埃塞永久居住的外国人、在埃塞出生并愿意被视为本国投资者的外国人,以及政府和公有企业。 新规定为政府保留的领域有: 1、通过全国输电网的供电变电; 2、除信使外的邮政服务; 规定必须为与政府合资的的领域有: 1、武器弹药制造; 2、通讯服务。
新规定专门为埃塞人保留的领域有: 1、银行、保险和小信用社、储蓄所; 2、船运代理; 3、广播服务; 4、使用飞机座位在20座以上的空运服务;
按照最近生效的政府为本国投资者保留的领域有以下一些: 1、零售贸易和经纪业; 2、批发贸易(除石油及其副产品外)、外国投资者在埃塞生产的产品; 3、进口贸易(除液化石油气、沥青和被总理府批准的为生产出口产品进口的原材料等外); 4、出口从本国市场购买的生咖啡、恰特草、油籽、豆类、皮革和不是被投资者饲养或育肥的活牛羊; 5、除资质一级外的建筑公司; 6、硝皮业; 7、旅馆业(除星级旅馆外)、汽车旅馆、小旅店、茶馆、咖啡店、酒巴、夜总会、餐馆(除国际和特色餐馆外); 8、旅游代理、贸易辅助和售票服务; 9、租车业和出租车服务; 10、商业公路货运和本国水上运输服务; 11、面包糕点业; 12、磨房; 13、理发店、美容店、铁匠铺、裁缝店(除服装厂外); 14、建筑维护、车辆保养维修; 15、木材加工; 16、清关服务; 17、博物馆、影剧院; 18、印刷业。 政府为鼓励投资,允许将进口资本货免征关税,在开始营运的第一到第五年免征投资者的所得税。在制造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的投资者经Investment Board直接决定,可享受5年免税期,这些投资者被分别要求至少出口50%的产品和提供75%的产品给出口商。特别情况下,免税期可延长到7年。投资者还可得到免除所得税一年的优惠。 外国投资者经批准后可以进口液化石油气和沥青,以及为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政府为外资开放空运主要是为了解决花卉、肉类出口到国际市场运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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