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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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经济快速、持续发展,马国正大力吸引外资。最近,马工业化、商业和私营领域发展部部长再次重申了下述两项吸引外资政策: 第一、 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单一窗口服务”。即由政府各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集中合署办公。其服务范围是:1、企业注册;2、投资者签证;3、投资者工作准证;4、办理旅游业经营许可;5、办理免税区企业免税手续;6、办理外国投资者购买土地手续。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所需时间大概是:取得企业注册行政文件3天;投资者长期签证5天;工作准证3天;免税区企业免税手续20天;购买土地手续65天,其中旅游项目开发用地20天。 允许外国投资者在马购买土地。但购买土地面积对不同行业有不同限制:银行、保险业投资者可购10000平方米;旅游业25000平方米;一般商业5000平方米;其它行业5000平方米。对农业用地仍不能购买,只能与业主签定长期租赁合同。 马达加斯加政府对于贸易和投资采取了积极鼓励,提供方便和保障安全的政策,充分体现了政府能够按照国际观念和作法发展各经济领域的私人自由经营的意愿。 在立法方面,马达加斯加政府制订了一系列鼓励投资、发展经济的法律法规,首先,国家宪法就承认和保护自由经营,个人财产和资本的自由流通。同时还陆续出台了如“马达加斯加投资保护法总则”、“马达加斯加免税区条例”、“防治工业污染控制和管理法”以及“环境保护宪章”等。 以上所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充分保护投资者,保护其投资利益,具体体现在:1、在遵守马达加斯加现行的法律法规前提下,实现投资自由政策;2、收入和投资资金的自由转移;3、维护集体或个人财产的权利;4、对投资者待遇平等;5、企业可按照自定的管理规章自由运作;6、保证企业在遵守“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前提下对企业人事的自由管理;7、建立逐级负责的司法仲裁制度。 另外,马达加斯加还以立法的形式,批准了在世界银行监管下制定的关于解决国与国和与侨民间投资纠纷的1803-65公约和国际投资纠纷协调中心批准的补充机制条款(CIRDI)。 制定了有效期99年,可更新、抵押和转让的长期租赁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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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驻马达加斯加使馆经商处]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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