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索托的劳工管理与劳动法
|
|
劳动技术和薪资水平。莱索托劳动力过剩,2003年失业率45%。莱小学即开始英语教育,培训较容易;其政府公布的雇员月工资水平一般在500-600马洛蒂(同南非货币兰特等值)。 劳资关系。莱政府十分重视劳资双方关系,认识到和谐的劳资关系是吸引投资、提高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为此,莱建立了有效调解雇主与工人关系的有效机制。莱成立了代表雇主利益的企业家协会(ALE);工人则有工会代表其利益。 莱索托劳务输出情况。莱约有17%的劳动力在南非打工,主要从事金矿和煤矿的开采。1990年在莱打工的人数为12.74万人,达历史最高峰。近年莱在南非就业人员大幅下降,2001年降为6.14万人。侨汇收入是莱国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以2001年为例,当年平均每人年收入约32000马洛蒂。
莱索托劳动法(劳工政策) 莱索托实施的现行劳工法为1992年颁布的《劳工法》第24号,该法案就劳资纠纷仲裁、工资、雇佣合同、劳保福利、工作时间、假期、非当地居民就业及工会等做了具体规定。 1、有关劳资关系的规定 [正常工作时间]每名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5小时,每连续工作5小时后应休息至少1小时,每周加班不得超过11小时,且加班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1.25倍。 [公共假日]莱每年有12个公共假日,工人应享受当天带薪休假,如需加班,雇主应付双倍工资或倒休一天。 [解雇]不得无故解雇工人。工人被解雇时有权为自己辩护。工作满一年的工人被解雇时有权领取相当于两周工资的解聘费,因违法行为而解雇的除外。 [病假]工作满6个月后,工人可最多享受12天的带薪病假;工作满12个月后,除12天带薪病假外还可享受24天的半薪病假。休病假须有医疗证明。 [产假]女雇员可凭医疗证明休产假6周。除合同规定或自愿,雇主可不付休产假者工资,但不得在此期间解雇该名工人。 [提供交通]凡要求工人在晚8点至早5点间工作,雇主有义务提供交通工具,将其送到距工作地点10公里范围内离家最近的地方。 [最低工资标准]雇主须至少向雇员支付最低工资。莱劳动部门将定期发布最低工资标准。莱劳力价格低于邻国南非,具有竞争力。
2、聘请外籍人员有关规定 在莱投资的外资企业,公司经理及其管理人员可自动获莱工作许可,如需特殊技能工人,且莱当地没有的,可雇佣外籍工人,但他们必须先获得劳工部和内政部颁发的工作与居住许可。
|
|
|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非洲商务网] 浏览:[
] 评论:[] |
| 010-87050111 85140608 67110869 |
|
|
【字体:大 中 小】【 评论 】【 推荐 】 |
|
|
|
 |
相关文章 |
| ·暂无 |
| |
 |
推荐文章 |
|
| |
|
|